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3、各市、县、州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
档案托管办理所需材料:
1、存档人员有效shen份证原件;
2、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入函件(简称《调档函》)一份;
3、 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原件一份(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的需提供)。
如果自己没时间办理,可以联系长沙帮帮团。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长沙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