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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三级分销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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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微信三级分销就是传销形式的一种,它和“层压式推销”不同,但是因为在普通民众心理提到传销,不管性质全都是违法,所以换了个分销的概念。
不过这种模式确实比以前的老模式先进很多。目前微信三级分销大多都是有产品做支持的,并且只设定三级,这样的设置会让消费者在关心佣金的同时也会关心产品,说白了就是商家用利润补贴消费者进行二次推广。
举个例子。一款产品售价为100元,成本价为60元
产品卖给A,100-60=40 商家利润40
一级:A卖给B,A抽10%的利润10块钱作为提成。此时商家将产品100元卖给B赚40元,减A的10元提成,商家利润为30元。
二级:B卖给C,A抽提成10%10元,B抽提成10%10元,商家卖给C利润为40元,减20元提成,商家利润为20元。
三级:C卖给D,A抽提成10%10元,B抽提成10%10元,c抽提成10元,商家卖给D利润为40元,减30元提成,商家利润为10元。
此时你会发现商家完全是用利润补贴消费者进行推广,这就需要产品的利润空间足够大,商家在模式推广中才不会亏本。
但是有个问题这和我们观念中的传销不一样啊,不应该是级数越多越应该被禁止,顶层大商家越赚钱吗?
这就是为什么界定是不是“层压式推销”一定要有有价值产品的原因,因为一部分利润空间被实体产品占取了,“层压式推销”中顶层的利润在“微信三级分销中,被以商品的形式返还到消费者手中了。
不过商家还是有利可图的,本来成本价60,你卖70还卖不出去,结果现在买100,虽然和卖70赚的钱一样但是买的人多了啊,那就是赚了啊。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长沙便民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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